2023年度稅務優惠摘要
經第19/2022號法律《2023年財政年度預算案》, 2023年有以下由財政局專責處理之稅務優惠:
營業稅 |
豁免繳納營業稅。 |
地租及租金 |
免繳所有低於$100(澳門元壹佰元)之地租及租金。 |
房屋稅 |
房屋稅稅款扣減金額定為$3,500(澳門元叁仟伍佰元),倘納稅主體為兩個或以上自然人(個人),只要其中一位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其房屋稅稅款,同樣獲上述稅款之扣減,但如納稅主體為法人、自然人商業企業主或非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則不可享有上提房屋稅稅款之扣減。 |
所得補充稅 |
須課徵2022年度所得補充稅收益,其豁免額訂定為$600,000(澳門元陸拾萬元)。 |
職業稅 |
2023年度之職業稅稅額扣減項目之扣減率訂定為百分之三十,豁免額訂定為$144,000(澳門元壹拾肆萬肆仟元),若在以下之情况:當散工每日工資超出$640(澳門元陸佰肆拾元)或僱員每月收益超出$16,000(澳門元壹萬陸仟元),僱主須以增加之豁免額為基礎而進行就源扣繳,其計算方法可參考本局網頁提供的模擬計算。另外,年滿六十五歲或經證實為永久傷殘程度等於或高於百分之六十的僱員及散工,年度豁免額調升至$198,000(澳門元壹拾玖萬捌仟元)。 |
印花稅 |
豁免保險合約和銀行業務之印花稅。 |
財產移轉印花稅 |
以購買取得作居住用途的不動產之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為受惠於豁免印花稅,須填寫一份由本局提供的《確認豁免財產移轉印花稅》之申請表格,經確認後,符合條件之申請人士可獲豁免徵收可課稅金額至$3,000,000(澳門元叁佰萬元)之相應印花稅,倘已於過往年度或本預算年度獲得相同優惠,則不適用。 |
旅遊稅 |
根據第8/2021號法律《酒店業場所業務法》及四月一日第16/96/M號法令所規範的餐廳(豪華、一級、二級)提供的財貨及服務之旅遊稅,毋須遞交M/7格式申報表。 |